@韓國學門領域評鑑現況及未來五年週期選定對象
資料來源/韓國大學教育協議會(2004.11.4)
提供/教育部駐韓國台北代表處文化組
一、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之目的
學門領域評鑑之目的和學科評鑑相同,乃以提高個別學門領域教育之優越性、經營之效率性、責任性、自律性及增進細部專業科目間之協同合作性,同時透過財政支援之擴充,促使學門領域發展為目的。
二、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之推動過程
「學科評鑑認定制」係自1992年開始,實施至1997年為止,1998年因IMF之故,一時中斷,後於1999年再次開始,一直以來即實施「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至目前仍持續進行。
三、研究籌備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綜合改善方案之促進過程
(一)研究促進「學門領域評鑑發展綜合計畫案」
2003年3月由現職十名教授組成「學門領域評鑑綜合計畫委員會」,執行「學門領域評鑑發展綜合計畫案」之研究。
學門領域之評鑑週期於十年以上,形成了長期化之情況,即喪失了原有學門領域評鑑之最重要目的,意即喪失了提高教育優越性之效果和評鑑結果之資訊價值意義,鑑此,提議將學門領域評鑑週期改為五年。
建議將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之學門領域對象,訂為四十個學門領域;並將2004年至2008年之評鑑對象,依年度別選定八個學門領域進行報告。
評鑑的程序和方法上的改進之處,解除評鑑團體間的評差,對於定量性的評鑑項目,提議建構基本資料庫D/B方案。
評鑑其他八個學門領域時,為分散實施評鑑業務的負擔,提議分期別每年分四次實施評鑑。
(二)2003年12月20日發表「學門領域改善方案」
引進評鑑週期制和事前預告制:每年從2-3年擴大到10餘個,學門類型分類為40餘個;建構評鑑資料庫D/B:教員確保率、實驗實習室設備及器資材確保率、就業率、研究實績受惠額、獎學金等;民間機構活性化及評鑑機構間建構區域網路Network;考量大學和學門的特性,開發評鑑編覽;誘導大學特性化之評鑑;評鑑結果之發表多樣化;適用其他國際性水準之評鑑標準。
(三)2004年9月將有關「五年週期學門領域評鑑實施方案」之研究,委託韓國大學評鑑學會研究小組辦理
韓國大學評鑑學會為本研究,各領域別組成一研究組,各組分別由十三人所組成,主要在於促進日後五年週期評鑑之評鑑領域、程序和方法,以及結果活用方案之研究等。該研究組為籌措更妥當之「五年週期學門領域評鑑實施方案」,經歷第一、二、三次公聽會(第一次於十月九日在延世大學、第二次於十月十八日在嶺南大學、第三次於十月十九日在朝鮮大學舉行),中間報告年度之評鑑對象學門領域。
四、日後「五年週期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之實施程序及方法
2002年學門領域評鑑綜合計畫委員會之「學門領域評鑑發展綜合計畫案」報告書和2003年12月教育人力資源部之「學門領域評鑑改善案」,及目前正在進行中的「五年週期學門領域評鑑實施方案」研究之期中報告書內容,進行內部檢討,平靜地設定學門領域評鑑週期,學門領域評鑑委員之組成、學門領域評鑑方法,學門領域評鑑結果之活用方案如下:
(一)學門領域評鑑週期: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之週期以五年為原則。但是,因國家社會之需,必須重點養成之學門領域,在同一週期內可以反覆實施評鑑。
(二)學門領域評鑑委員之組成:以學門領域別具專業性之現職教授為中心,組成評鑑委員為原則,言論家、企業、學生家長等具代表性之人士亦可以使其參與為評鑑委員。
(三)學門領域評鑑之方法及評鑑結果之發表:發表有關絕對評鑑和相關評鑑折衷之上位等級順位。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早期雖是以絕對評鑑為出發,但因接受社會需求,而加入了相對評鑑。評鑑等級分為最優秀、優秀、認定(普通)、期望改善(不足)四個等級。對於上位等級之大學,發表相對評鑑之順位。
(四)實施學門領域評鑑事前預告制:訂定日後自2005年至2009年五年間,各年度別將要評鑑之學門評鑑之學門領域,並藉由事前預告,以提高自我評鑑研究之效率,評鑑更為妥當。
(五)學門領域評鑑認定結果之生產性活用方案
對於四年制大學之所有學門領域單位,透過學門領域評鑑認定制,引導渠等接受基本的評鑑認定;評鑑結果加以細分,將所分析之資訊情報,有制度地提供與相關機關和言論媒體;積極地促進依據評鑑結果來決定政府之大學支援方案;儘可能引導反映教育部和政府部門及國家機關之研究費相關議事決定;為反映企業和產業體之人力任用情況,講究與評鑑領域相關之企業或產業體有關人員可以參與之方案;為提高對於預定入學大學者有關資訊情報之活用,籌備可以反映在學生和畢業生意見之方案。
評鑑編覽和標準開發:因每年評鑑八個左右的學門領域,為時常活用定向性評鑑指標,目前正建構資料庫D/B,對於其他評鑑指標及評鑑基準等,刻另於研究當中。
五、五年週期學門領域評鑑選定對象(草案)
(一)五年週期學門領域評鑑選定對象基準:
1.學門群之區分:大致區分為四大學門群,也就是人文社會科學群、基礎自然科學群、應用科學群、藝術體育學群等。
2.中間系列別區分:人文社會科學群又區分為人文學系列和社會科學系列、基礎自然科學群區分為自然科學系列和農、家政系列,應用科學群區分為工學系列和醫學系列,藝術體育學群區分為藝術系列和體育系列等,總計區分為八個中間系列。將以上四個學門群,區分為八個中系列,此係參考學術振興財團之學門分類與教育部之教育年報(2004年為基準)之大學設置學科統計表上之系列區分,所再組成之。
3.中間系列別之學門領域區分:人文學系列、社會科學系列、自然科學系列、農、家政系列、工學系列、醫藥學系列、藝術系列、體育系列和師範系列。
(二)五年週期學門領域評鑑之一般性考慮事項
1.對於學門領域之發展動向及國家社會重點所需培養之學門領域評鑑,日後五年間在學門領域評鑑上,得賦予兩次以上評鑑之融通性。
2.選定五年週期年度別之學門領域評鑑對象時,為求學門領域之均衡發展,期盼能包含迄今未實施評鑑之人文學科、藝術、體育系列等項。
3.評鑑學門領域設置以評鑑25個大學(學院)以上之學門領域為原則,但即便設置大學(學院)數未滿25個之學門領域,如係國家社會重要、必須重點培養之學門領域,則期盼亦能實施評鑑。
| (表一)
1992年~2004年度別
學門領域(學科)評鑑現況 |
| 年度 |
評鑑對象學科領域(學門領域) |
對象大學數 |
| 1992年 |
物理學科 |
53個學校 |
| 電子工程學科 |
45個學校 |
| 1993年 |
化學科 |
63個學校 |
| 機械工學科 |
33個學校 |
| 1994年 |
生物系列學科 |
56個學校 |
| 化學工學系列學科 |
34個學校 |
| 1995年 |
經營貿易會計相關學系 |
94個學校 |
| 1996年 |
醫學齒醫學中醫學科 |
50個學校 |
| 1997年 |
護理學科 |
23個學校 |
| 藥學系列學科 |
20個學校 |
| 1999年 |
法學領域 |
79個學校 |
| 建築(工)學領域 |
66個學校 |
| 2000年 |
電器電子資訊通訊領域 |
91個學校 |
| 材料工學領域 |
52個學校 |
| 2001年 |
設計領域 |
78個學校 |
| 教養教育領域 |
165個學校 |
| 2002年 |
社會福利領域 |
48個學校 |
| 土木工學領域 |
77個學校 |
| 數學領域 |
87個學校 |
| 2003年 |
經濟學領域 |
92個學校 |
| 文獻資訊學領域 |
29個學校 |
| 物理學領域 |
68個學校 |
| 2004年 |
機械工學領域 |
81個學校 |
| 生物生命工學領域 |
83個學校 |
| 新聞放送廣告宣傳學領域 |
58個學校 |
@2004年8至10月留學生就學貸款671筆申貸案
留學貸款業務自93年8月1日開辦至今,經統計至93年10月底止,六家銀行承貸筆數計有攻讀碩士394筆、攻讀博士277
筆,合計671筆。
為使民眾準備申貸所需相關資料,並考量便利民眾瞭解有關申請留學貸款相關程序,教育部已編印留學貸款簡介,本簡介除將貸款辦法、作業要點及問與答等納入,並涵蓋留學貸款之源起、如何查詢外國大專院校參考名冊、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辦理留學貸款的承貸銀行及聯絡人等訊息。期使民眾亦能透過網路查詢相關訊息,乃將上該資訊公告於教育部網站,相關資訊請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最新消息\留學貸款簡介手冊)下載。
自開辦留學貸款以來,接獲部分民眾對留學貸款相關意見包括:建議家庭年所得在120萬元以上者及攻讀國外大學學士學位者亦可申貸留學貸款;留學貸款碩、博士之寬限期應再延長;留學生之國外大學校院博、碩士班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書不應拘限需為教育部採認規定者等,上述相關意見將納入未來教育部修法的參考。
另為瞭解六家承辦銀行實際受理留學貸款情形,教育部業行文函請六家銀行於93年12月底前,提供相關意見作為教育部日後改進的參考,擬彙整各方意見後,俟時召開檢討會,據以修正相關辦法。
(承辦單位:文教處,電話:23565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