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學校堅守學、研角色,研究成果多半只能透過產學合作、技轉等方式投注到業界,除了技術應用的轉化率偏低,技術研發者所能得到的鼓勵與回饋往往也不成比例。
為此,教育部鼓勵大學設立衍生企業,將學校化為創業搖籃。大葉大學便是善用太陽能源研究的優勢,催生出校內衍生企業。
從綠能優勢出發
走進大葉大學,除了已成地標、搭載燃料電池的大型風車,校園隨處可見的太陽能路燈、光源自動感應控制的戶外照明,和各種電子式安定器省電燈具,除了讓大葉16年來再生能源的研究成果盡顯無疑,也曾獲得環保署「推動環保有功學校」大專院校甲等榮譽。
再生能源因可融入建材,不需與民爭地,以及可透視、設計性高等優點,近年來逐漸成為顯學的「薄膜太陽能板」,自然不會在大葉缺席。
在大葉僅成立3年的「太陽能源特色實驗室」,由於在高效率HIT-PERC太陽能電池、高效率四接面矽基薄膜太陽電池,及薄膜太陽能玻璃等技術研發有成,不僅吸引聯相、均豪、亞樹科技與日商優貝克等廠商進行產學合作,實驗室中的多數儀器更是由廠商慨然捐助。
「這些設備動輒數百到上千萬,但對廠商來說,和學校進行產學合作,就等於擁有一個研發中心,」太陽能源特色實驗室的負責人,同時也擔任大葉研發長的連水養指出,對學校而言,產學合作案最重要的目的,仍是提供學生實習的場域。
由於太陽能源特色實驗室提供了最先進的設備,以及與國際級廠商合作的機會,今年更獲得東華盃「太陽光電創意應用競賽」產學合作創意組第一名。
得獎團隊以「整座城市都是我的充電站」為概念,將薄膜太陽能電池應用在店家玻璃上,不但具備了蓄電與無線傳輸功能,更可搭配投影裝置,在薄膜太陽能玻璃上播放各種影片。
指導教授連水養分享,透過這項技術,只要有長140公分、寬110公分的玻璃,每小時就可發電約130瓦,約莫可供30支手機充電。這樣一來,不但有助於店家節電,更可讓客人用一杯咖啡的時間快速充電,加強集客力。
結合產學合作與育成
以往,像這樣的創新研究成果,每年都在各大學誕生,但常因不符合企業現有市場或核心競爭力,讓這些創新火花終成曇花一現。
直到去年起,教育部進一步結合「產學合作」和「育成」,鼓勵各大學從自身辦學特色出發,設立衍生企業,除了提供教學、實習之用,更為了鼓勵師生創業,親手將自有技術商品化。
「教育部引導各校訂定衍生企業的辦法,對學校來說是很大的鼓舞。」連水養說道。
連水養指出,過去除了不能有校辦企業,也明訂大學教師不得參與企業經營,或擔任董事,在任何企業兼職只要支薪,就必須向學校申請,並經過嚴格審核。
而衍生企業則鼓勵學校透過人員借調、資金投資與技術入股的方式,協助師生創業,推動產業創新。
本身即擁有全彩圖像薄膜太陽能電池、透明鍍膜之全彩圖像太陽能電池、具電氣元件的圖案化太陽能電池等多項專利的連水養,同時也是大葉大學衍生企業第一例「連福能源」的總顧問。只是,卻是不支薪的顧問。
「新創公司經營不易,少我一份薪水,也可以讓公司有更多資源放到研發和技術推廣上。」連水養提醒,新創公司最怕的就是心急,腳步一下子跨得太快,在專利佈局還不完整、資金還不充沛時,就貿然跨足消費市場。
為了穩紮穩打,連福能源除了透過台電花蓮營業所的多層節能窗、彰化基督教醫院的圖像化太陽能電池看板等指標性案件,逐漸推廣到學校、停車場、收費亭等,更搶攻婚禮布置的禮贈品市場,製作具太陽能充電功能的行動電源。
「這種行動電源每個只要幾百塊,加上全彩薄膜可以客製化,放上新人的婚紗照,紀念性十足。」提到學生的創新應用,連水養更欣慰的是看到他們走出實驗室後,參與公司實務以來一路的成長。
連水養說,過去參與太陽能源特色實驗室產學合作案的學生,十之八九都會被企業延攬。但進到新創企業,除了要身兼業務,每個專案從財務試算、研發、製造到施工,都得一手包,但學習的空間也相對更大。
邀請業界人士成立委員會
連水養的一席話,也點出衍生企業和產學合作案、育成中心的最大差異。一般產學合作案的責任畢竟由企業主導較多,育成中心更只輔導至研發端,不涉及製造。但參與衍生企業的師生,則需在跨出學校後,就經歷創業的磨練。
「為了確保衍生企業的提案者,對於未來面對的考驗已做好準備,大葉大學的作法是,邀集具備公司經營、財會、市場行銷等經驗的業界人士,成立委員會,負責審核、輔導這些提案,」連水養說。
連水養說,當提案通過委員會審核後,預計分成兩期撥款。第一期的款項偏向「天使資金」,將依照技術的市場估值,給予第一筆啟動資金,在一定時間經過審查通過,才會撥予第二筆款項,在這階段,委員會就會開始評估學校和各方資金應該佔的股份。
「對學校來說,如果一年通過5個提案,其中只要有1、2個成功,長期以來對產業就能有很大的影響力;而對學生來說,學校提供的資金也可以補足臺灣創投的不足,對學生、學校與社會可說是三贏局面,」連水養說。
不過,學校主要角色畢竟在教學,許多學校擔心新創事業的成敗,甚至毀譽,會對學校有所衝擊。
連水養指出,關於這些疑慮,在教育部明訂衍生企業的資金不得動用學雜費,只能以盈餘的校務基金運作,已能達到有效防堵。至於,新創事業的毀譽對學校的衝擊,許多學校也以成立「投顧公司」做為防火牆。
「教育部其實已經設立好主要架構,引導各校設立符合校方辦學特色的辦法,也明訂各項配套與限制,包含國立學校要用校務基金的自籌經費,私立學校用累積剩餘款等,及規定公司和學校要獨立運作,財務和學校嚴格劃分,不得影響學校運作等,一切就看各個學校怎麼依據自身條件,去設立更詳細的辦法。」連水養說。
活化閒置資源
尤其,對於很多產業來說,光是初期設備的建置,就是一個高昂的成本。透過衍生企業的設立,也可開放部分學校的閒置資源,讓新創事業來運用,可以說是多贏局面。
「目前,大葉就有8個特色實驗室,許多器材都來自廠商贊助,而校方再透過產學合作案回饋給廠商。」連水養指出,衍生企業的設立,等於讓新創事業得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運用學校的資源,在創業之初就擁有較高端的設備,而只需支付較少費用。
透過大葉大學的案例也可看到,一般總認為是為了增闢學校財源,而設立的衍生企業,更積極的目的,其實還是在於善用學校在研發上的資源與活力,能讓大學如史丹佛之於矽谷一樣,催生出能引領臺灣產業轉型的創新企業。